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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从教三十年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6年05月24日 06:14   来源:人事处   点击:

申请从教三十年颁发荣誉证书的通知 各位教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颂扬人民教师辛勤耕耘、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由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教育厅代表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对从教三十年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对象

从教累计满3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截止2016年9月10日,在教师岗位,且累计从事教学工作满30年及以上。

3、过去已颁发过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的教师不在颁发范围,没有从教经历的不能申办。

二、从教年限计算办法

从教年限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其计算办法如下:

1、按其从教当年当月起算,至2016年9月10日止。其中,间断后重新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

2、经学校或主管部门批准,带薪到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习的教师,学习结束后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学习的时间可计算为从教年限。

三、申报程序

1、个人对照条件,符合条件的教师到人事处报名,并如实填写《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表》。

2、学校将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填写上报《甘肃省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3、学校人事处组织审核申报人员,符合条件的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天水市教育局。

4、省总工会、省教育厅组织审核各地各校上报的申报人员,符合条件的,在甘肃省教科文卫工会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中共甘肃省委员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名义颁发“从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和纪念章。

四、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教师请于2016年5月23日前到人事处报名填表。

联系电话:0938-823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