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科目
时间:2013年10月13日 16:46 来源: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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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类别
| 专 业
| 考试科目
| 专业基础
300分
| 文化基础
250分
| 专业技能
200分
| 1
农业类
| 设施农业生产技术
| 一、计算机基础 100分
二、生化基础50分
三、遗传学基础50分
四、任选一门100分,两门全答者按第一门计分
1、植物生产与环境100分
2、动物营养与饲料100分
| 一、语文80分
二、数学70分
三、英语60分
四、德育40分
1、健康与心理健康
2、哲学与人生
3、时政要闻
| 一、考生在校成绩120分,其中,学校技能测试或技能竞赛成绩最高分100分;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与所学专业对口的职业技能证书计20分。成绩应反映考生真实情况,每个专业的成绩应成正态分布,不得全给满分。
二、获市级(甘肃)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40分,二等奖计135分,三等奖计130分。优秀奖计125分。市级技能大赛只计当年最高成绩。
三、获甘肃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等奖计190分,二等奖计185分,三等奖180分,优秀奖计145分。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计近两年最高成绩。
四、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均计200分,优秀奖计195分。国家级技能大赛计近三年最高成绩。
五、考生在校各种测试成绩和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六、甘肃省户籍外省学籍的考生,学校成绩可在甘肃省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申请技能测试并报户籍所在地市州教育局确认;也可向户籍所在地市州教育局申请参加甘肃省省、市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已获国家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者可申请甘肃省教育厅申核确认。
七、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成绩是指由甘肃省教育厅主办或授权市级教育部门主办(包括教育部门和其它部门联办)的或由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具有三校生对口升学性质的一年一度的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成绩。其它行业、社会团体和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成绩均不计入三校生对口升学成绩。
| 现代农艺技术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植物保护
| 果蔬花卉生产技术
| 园林技术
| 园林绿化
| 现代林业技术
| 农村环境监测
| 畜禽生产与疾病防治
| 特种动物养殖
| 畜牧兽医
| 其它
| 2
卫生类
| 护理
| 一、解剖学基础 100分
二、护理学基础 100分
三、内科护理60分
四、外科护理40分
| 助产
| 农村医学
| 营养与保健
| 康复技术
| 药剂
| 中医护理
| 中医
| 中医康复保健
| 中药
| 制药技术
| 生物技术制药
| 医学检验技术
| 医学影像技术
| 口腔修复工艺
| 3
工业类
| 机械制造技术
| 一、电工基础90分
二、电子基础80分
三、机械基础90分
四、制图基础40分
| 机械加工技术
| 数控技术应用
| 模具制造技术
|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 焊接技术应用
| 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
| 矿山机械运行与维修
| 矿山机电
| 矿井通风与安全
| 电气运行与控制
| 电气技术应用
|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 电子技术应用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汽车车身修复
| 汽车美容与装潢
| 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 建筑工程施工
| 建筑装饰
| 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
| 市政工程施工
| 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 工程测量
| 工程造价
| 硅酸盐工艺及工业控制
| 化学工艺
| 工业分析与检验
| 其它
| 4
服务类
| 会计
| 一、应用文写作100分
二、经济与社会 60分
1、职业道德与法律25分
2、经济政治与社会25分
3、安全常识10分
三、任选一门 140分,两门全答者按第一门计分
1、基础会计140分
2、计算机 140分
| 金融事务
| 市场营销
| 电子商务
| 物流服务与管理
| 财政事务
| 商务英语
| 酒店服务与管理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学前教育
| 烹饪
| 文秘
| 物业管理
| 计算机应用
| 数字影像技术
|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通信技术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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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省教育厅http://www.gsedu.gov.cn/Article/Article_1315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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