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水市卫生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中等卫生职业教育为主、医学继续教育和在职医疗技术人员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为补充、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国家级重点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建校50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3万余名优秀卫生技术人才,为全省乃至周边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不断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办学。现有普通中职、五年制高职和成人高等教育三个办学层次;开设有护理、助产、药剂、农村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等5个中职专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现有在职人员205人,离退休人员61人,遗属人员7人,学校现有各类学生5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中职生3000余人,成人专科、本科学生近830人,年培训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约720人。,外聘医疗卫生机构中级以上实习指导教师600余名,长期聘用临时工作人员70余人。学校内设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教务处(下设护理、临床、基础、普通四个教研室及内科等15个学科组、图书室、阅览室、教材室等教辅机构)、教研督导处、实训处、继续教育处、信息技术教育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等12个处室和团委、工会两个群团组织。
二、天水市卫生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5760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379.85万元,为财政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27.74万元,上涨32.77%,主要是2016年结余资金较多,2017年财政拨款少,上涨幅度较大。
2.事业收入380.16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31.44万元,下降25.69%,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减少。
3.上年结转和结余439.5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卫生学校支出为5972.3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972.3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95.2万元,增长5.20%,主要是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卫生学校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79.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27.74万元,上涨32.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9.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27.74万元,上涨32.77%,原因:是2016年结余资金较多,2017年财政拨款少,上涨幅度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卫生学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87.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2.6万元,增长7.87%;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其中:
1.教育支出4696.5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教学的各项费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人数增加,各项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15.1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和各项福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上涨,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8.1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各项物品的成本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卫生学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92.2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554.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10.22万元、津贴补贴641.23万元、奖金68.78万元、绩效工资140.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1.12万元、离休费24.74万元、退休费110.91万元、抚恤金37.15万元、生活补助186.29万元、助学金3.79万元、奖励金409.79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3037.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9.32万元、水费42.83万元、电费56.35万元、邮电费5.85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42.81万元、差旅费28.86万元、维修(护)费155.98万元、培训费11.19万元、专用材料费29.83万元、专用燃料费150.02万元、劳务费77.82万元、委托业务费174.32万元、工会经费24.29万元、福利费4.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13.3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911.2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0.59万元、国内债务付息586.14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决算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响应国家政策,收紧三公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没有因公出国费用。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5.3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无接待。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下降)0%,增加(减少)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