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师制工作指导原则
(一)导师的配备原则上按照1名导师指导1—3名青年教师。
(二)青年教师培养主要以校内培养为主、校外培养为辅。主要培养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及一定的科研能力,对被列为学校后备学科带头人的优秀青年教师,重点培养其论文撰写能力及独立的教研、科研能力。
(三)指导教师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性与专业性、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的培养原则,认真拟定培养指导计划。
(四)导师应深入了解青年教师的思想状况,利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人身阅历,引导青年教师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在实践中形成良好的教学风格。
(五)青年教师的培养每周期为三年,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奖惩兑现,培养实绩与评优、晋升晋级、职称评聘挂钩。
二、需配备导师的对象
(一)新参加工作3年以内的教师。
(二)新调入我校工作且从事教学工作不满3年的教师。
(三)各教研室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教师。
(四)根据教学考核和测评实际情况,需要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师。
三、导师遴选与聘任
(一)导师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3、学历: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高级讲师职称的学历可适当放宽。
4、职称: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5、学识水平: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一定的教研工作能力和良好的教学效果。
6、教研能力: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或参编教材3篇(本)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着1部,或担任省级以上教材主编或副主编。
(二)导师遴选及聘任程序
1、按照遴选标准及培养要求每年选拔一次,聘期一般为2年。
2、申请人一般于每年的9月初向教研室提出申请,教研室汇总后报学校教务处。
3、教务处初审后交学校审批,审查合格后由学校聘任,导师资格材料进入个人档案。
4、青年教师导师聘期满一年后,学校对导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解除导师资格。
5、导师遴选需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
(2)论文或着作封面、目录、内容复印件。
(3)相关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4)如有科研项目则须提供科研立项批复、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照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上报,原件材料由各教研室审核有审核人签名后退还申请人。
四、导师工作职责
(一)带教第一阶段:即教学能力培养阶段(第1年)。
1、导师带教要求:导师不定期指导青年教师书写教案、备课笔记、课堂板书设计,制定授课计划,命题阅卷,论文撰写,教具使用,传授授课技巧,原则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学时。
2、带教目标:
(1)非师范类毕业的教师要熟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内容,掌握相关教学法,师范类毕业的教师学习1门以上医学课程,有读书笔记。
(2)跟随导师听完该学科全部课程,掌握本专业本学科教材内容,练好课堂教学基本功,能按教学规范要求胜任教学任务,不断探索教研教改新方法,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
(3)教学、教研理论水平有明显提高在市级以上杂志(包含校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4)参加实验室建设;在实验老师的配合下,能熟练开出所任课程的全部实验,能独立指导实验教学;临床专业教师能胜任临床带教。
(二)带教第二阶段:即教学、教研提高阶段(第2—3年)。
1、导师带教要求:指导开设第二门课,指导开展教研、科研,指导撰写论文,开展多媒体教学以及上公开课。
2、带教目标:
(1)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知识面广,实践能力强,熟练担任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在市级以上杂志(包含校刊)公开发表教研或科研论文2篇,,其中有一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承担参与教研、科研课题。
(3)能利用多媒体开展教学,每年上公开课1次以上。
(4)组织与指导实验、实习等教学工作,参与实验室建设工作。
(5)专业水平、教学能力在本学科中处于较高水平。
(6)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达到相应职称晋升的要求。
(三)带教第三阶段:重点培养被评为教学新秀的青年教师。
1、导师带教要求:有市级以上重点教研、科研项目;有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公开发表;能运用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活动,为带教对象创造条件,提高知名度。
2、带教目标:
(1)在相应的技术职称级别中学术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在本学科的教学工作中起到骨干示范作用,形成教学效果好和独具特色的教学风格。
(2)在市级以上杂志(包含校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和教育教学研究论文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3篇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内容有新意,有较高的理论水准,并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3)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重点教研、科研项目;在省级学术活动中,报告学术动态。
五、对青年教师的要求
(一)应自觉接受导师指导,接受系统的业务学习。
(二)必须做到课前一周备课。
(三)必须事先做一遍课本上的习题和布置给学生的作业。
(四)尊重并接受导师指导,认真执行导师制定的培养计划,每学期末和指导期满后写出书面总结。
(五)在指导期内主动跟班听课,至少每周听1次导师讲课,了解相关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改状况,认真做好听课笔记。
(六)在教学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导师的指导、帮助和检查,自觉主动向导师汇报自己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每月至少汇报交流1次。
(七)每月需提交一份教学反思,学期末提交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总结,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后连同听课记录本一起交教务处审核、存档,作为年终考核及职称晋升的依据之一。
(八)接受学校安排的各种教学测评及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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